台灣版 - 輕度及嚴重頭部外傷治療準則

急診處置 (Management in ER)

原則

甲、標準程序( Standard :

目前並沒有 Level Ⅰ 的研究可提供足夠資料作為標準程序

乙、指引( Guideline ):

目前並沒有 Level Ⅰ 的研究可提供足夠資料作為指引

丙、建議( Options ):

A. 迅速評估
  1. ABC-維持氣道暢通(Airway)、呼吸(Breathing)、循環(Circulation)。
  2. 創傷評估-顱骨-顏面、頸椎、脊椎 、胸腔、 腹腔、骨盆腔、四肢。
B. 基本處置
  1. 氣管內插管。
  2. 靜脈輸液,建議給予足量生理食鹽水靜脈輸液維持血壓穩定。
C. 神經學檢查
  1. 昏迷指數( Glasgow Coma Scale )。
  2. 瞳孔反射。
  3. 呼吸型態。
  4. 四肢活動力。
D. 進一步評估 - 視情況使用
  1. 鎮靜劑 (Sedation) 的使用 ( ± ) :當病人躁動,有氣管內插管。
  2. 抗癲癇藥物之投予 ( ± ) :已有癲癇發生或作預防時。
  3. 高滲透性利尿劑 ( ± ) :疑有顱內壓升高時。
E. 影像檢查 - 當生命徵象穩定時,方可進行下列檢查
  1. X 光 。
  2. 腦部斷層檢查 。
  3. 其他(核磁共振造影、血管攝影) -- 視特殊情況需要,如上述檢查無法証實時,方可行之。
F. 實驗室檢查
  1. 動脈氣體分析、一般血液、一般生化、凝血功能檢查。
  2. 心電圖。
G. 急診之最終診斷
  1. 考慮所有可能之鑑別診斷。
  2. 評估嚴重度 。
H. 最後處置
  • 會診神經外科醫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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