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則
甲、標準程序( Standard ) :
針對此題目並沒有 Level Ⅰ 的研究 , 可提供足夠資料作標準程序。
乙、指引( Guideline ) :
- 對腦震盪症候群病患的各項臨床症狀,例如:頭痛、失眠、沮喪等,須分別排除是否有次專科領域的功能性或器質性病因;若有,則須同時予以治療。
- 排除上述病因後,治療腦震盪症候群病患最重要的是:「詳細解釋病情以及提供病患教育 (Patient Education) 」。當病患明白這些症狀大部分在一年內會痊癒,則繼發的心理情緒症狀會大為減少,有助於提高治療成效,並能使病患早日恢復生活品質,或重返工作職場。
丙、建議( Options ):
腦震盪症候群的各種表現,因為發生的治病機轉互有不同,在治療的考量上宜個別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