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則
甲、標準程序( Standard ) :
針對此題目並沒有 Level Ⅰ 的研究 , 可提供足夠資料作標準程序。
乙、指引( Guideline ) :
- 受傷後 2 小時,沒有恢復到 GCS score15 分
- 疑似有顱骨骨折的現象
- 顱底骨折的任何徵候(例如腦脊髓液鼻漏、耳漏等)
- 局部神經學異常
- 癲癇
- 嚴重顏面損傷
丙、建議( Options ):
- 嘔吐 2 次或以上
- 年齡大於 65 歲或小於 2 歲
- 藥物或酒精過量
- 持續嚴重瀰漫性頭痛
- 傷後失憶 30 分鐘以上
- 危險的受傷機轉(例如行人被機動車撞擊、乘客被拋出車外、從大於 1 公尺 或 5 個階梯以上高度跌落)
- 凝血異常
- 多重創傷
- 開顱病史